•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5-7122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 号:
  • 无〔2025〕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南浦溪镇孙坪村共富蜜蜂村)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农发〔2021〕77号)《关于印发〈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泰顺县南浦溪镇孙坪村共富蜜蜂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乡振〔2022〕14号)和《关于优化调整泰顺县南浦溪镇孙坪村“共富蜜蜂村”项目的通知》(泰乡振〔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经你镇组织有关村实施,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你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现将2021年度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南浦溪镇孙坪村共富蜜蜂村)第二批补助资金12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并相应增加“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指标。

该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乡镇报账制。根据《泰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和报账工作,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给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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