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27/2025-7123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文 号:
  • 无〔2025〕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审批批前公示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本局提出临时用地审批申请,拟在泰顺县生态林场、泰顺县罗阳镇鹤联村进行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部产业园科创中心及配套工程临时工棚临时用地建设,其用地范围图附后,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7-67566018)

附件:临时-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部产业园科创中心及配套工程临时工棚.pdf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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