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68/2025-7135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 号:
  • 泰住建〔2025〕27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合同履约评价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施工企业及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不断增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本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2025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浙建质安发〔202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23〕108 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指南>的通知》(浙建管发〔2022〕99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20〕65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建安委办〔2024〕2号),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合同履约评价检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围绕“聚焦民生、净化市场、文明施工、提升品质”四项原则,通过重点解决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合同当事人市场行为和用人单位劳务用工行为。

二、检查范围

县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时间安排

(一)工程自查阶段(2025年5月上旬)

各建筑工程项目部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自查自纠行动,对发现安全隐患、自行整改等全过程形成书面记录;设计、勘察单位要围绕项目阶段性施工情况,对项目地基基础、主体阶段提出整改意见;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相关问题的整改闭环工作,对存在较大隐患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二)检查督办阶段(2025年5月中旬—6月中旬)

我局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中心、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技术和招投标指导中心等相关科室以及各基层住建所,到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通过发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予以反馈,并督办各项目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

(三)总结评定阶段(2025年6月下旬)

我局将根据各项目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整改销号等落实情况,开展系统评定工作,对于存在整改不力、人员未履职、问题隐患严重的项目,将采取相关执法措施。

四、检查内容

行业集中整治方面包括:

(一)全县建筑施工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情况。重点加强对各个在建工地在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垄断建设工地建材供应等方面的摸排走访,深入施工现场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并要求现场参与施工的人员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相关线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建筑市场行为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受检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约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情况等内容,坚决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对相关违规事实行为进行认定查处。

(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日负责做好所有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专业分包人员)登记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当施工人员开展具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时,充分发挥安全员动态巡视作用,遇到施工人员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情况,要求立即停工整治。

(四)监理企业监理责任落实和质量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工作落实情况;进场原材料验收、见证取样、隐蔽验收、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工作情况;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有效开展巡查、旁站、平行检查、隐患问题发现并及时处理情况;监理日志、监理通知、会议纪要等监理资料管理情况以及其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质量方面主要包括:

(一)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质量终身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和注册执业人员从业行为。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以及屋面、卫生间及外墙面等部位施工质量,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道路路基填筑材料质量、各结构层施工质量。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得低于规范标准要求,不宜少于7天/层。

(三)住宅工程质量情况。重点针对“进场材料,开裂、渗漏等常见问题,外墙外保温脱落,全装修质量问题”四项内容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开展情况。

(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安全方面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情况,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二)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前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专家论证落实情况,相关方案是否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21〕48号)、《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12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高大支模架、深基坑及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如落地式、悬挑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系统的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情况;高支模承重体系的使用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施工方案的审批专家论证、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4.建筑起重机械:重点针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创建文明城市工地环境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结合工地环境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文明施工现行规范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县城区建筑工程硬质围挡封闭设置、不少于总面积30%的公益广告上墙、主入口设置工程概况、建筑材料分类堆放情况。

(五)建筑工程扬尘专项治理情况。以落实扬尘防治“七个百分百”为抓手,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打桩挖土、边坡施工、渣土外运等易产生扬尘等重要阶段是否落实施工区域场内道路硬化整洁、裸露土覆盖到位、喷淋喷雾定时开启、车辆出场清洗干净、施工围挡规范美观、落后施工机械管理等主要防尘控尘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应装载适量、覆盖严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六)防汛备汛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施工现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情况,加强临山、临水、临崖在建工程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工棚数量、使用及加固情况。

(七)防高坠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物防坠安全距离,施工人员与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作业距离情况。

(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动火审批以及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施工人员居住工棚、临时设施隐患排查情况,临时活动房材料的防护等级及搭设使用情况。

(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即风险分级辨识、档案管理、作业审批及作业监护人制度。聚焦现场作业,严格落实“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风险管控措施,强化警示防护、作业准入、连续监测及应急救援“四项管理”。

(十)建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持续推进工人安全教育平台运用。

(十一)智慧工地创建情况。重点检查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控设备安装及联网情况。

五、强化保障

我局将成立泰顺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我局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中心、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技术和招投标指导中心等相关科室以及各基层住建所全体成员作为小组成员。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的质量安全形势和开展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安排部署,使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排查

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职责要求进行全覆盖的自查自纠,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隐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环节,要全方面认真开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七、严肃查处

我局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施市场、现场联动机制,从快从严处理,并给予诚信分扣分,计不良行为记录,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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