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管发〔2025〕9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2户符合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的名单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系并提出相关意见。
联系人:庄建芳,联系电话:0577-67595267。
附件:泰顺县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名单(第六批).xlsx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