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泰顺县洪口溪治理及清淤疏浚工程 |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 | 泰顺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内,通过建设改造洪口溪流域水系排洪防涝设施,同时对淤积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增加行洪断面的泄洪能力、提升区域排涝能力,保障河道畅通,恢复河道的引排功能、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堤防280m,新建排水沟渠1386m,清淤疏浚河段长度3629m,确定防护等级为V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 2025年6月9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泰顺县洪口溪治理及清淤疏浚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67599676;传真:0577-67599676
通讯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