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1016/2025-68606
组配分类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6-24(更新时间:2025-06-24 14:21: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泰顺县生态环境促进中心
机构全称 泰顺县生态环境促进中心 机构简称 县生态环境促进中心
机构地址 泰顺新城廊桥大道76号 联系方式 0577-59288378
责任人 王宏波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8:30-12:00,14:00-17:30)
机构职能

泰顺县生态环境促进中心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美丽泰顺和水乡建设的政策研究、信息宣传和技术服务,负责组织实施泰顺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导开展各乡镇(村)的生态文明创建和生态项目建设,参与美丽泰顺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价,承担水生态环境管理和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服务,负责治水任务分解、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前期报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涉及治水建设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催办督查、监督指导、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治水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河长、督查长的管理、督查、考核、培训,负责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督查,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催办督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美丽泰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五水共治暨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