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泰顺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泰住建函〔2019〕98号)、《关于做好全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函》(泰住建函〔2019〕10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李建生公租房保障申请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符合要求, 拟纳入公租房补贴保障对象。现按法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所地街道 | 所在社区 | 人员类别 | 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 与申请人关系 |
1 | 李建生 | 仕阳镇 | 双神村 | 低保家庭 | 无 |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