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提升“三全四课五育”育人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4 学年泰顺县“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市级:获得县“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集体。县级:获得学区 (校 )“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 荣誉称号的个人和班集体。
二、推荐标准
(一) 市、县级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好:思想进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良好,行为文明,诚实守信,孝敬父母,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积极参加校内外学雷锋活动、志愿者服务以及各种公益性活动,并表现优秀。
2.学习能力好:学习勤奋,自觉性高、兴趣浓,各门功课成绩良好;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3.身心素质好:身心健康,乐观向上,能以积极心态客观看待周围事物;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学生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做到文明绿色上网,能自我调控好情绪,调节好焦虑程度,主动与父母或老师交流心理体验。
4.审美情趣好:有健康的审美观,能正确区别真善美与假丑恶,具有认识美、感受美、体验美的能力;积极参加学校特色艺术社团和艺术展演,积极参与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活动;具有美化环境和美化生活的习惯,对艺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
5.劳动素养好: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尊重劳动人民,懂得劳动最光荣;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劳动实践;当好父母助手,积极帮助家长做好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具有自觉劳动的意识。
6.学籍和年级要求:推荐对象必须为本校在校生。具有本校电子学籍。小学阶段推荐市级优秀学生限于 4-6 年级。
(二) 市、县级先进班集体
1.班风学风好:班级同学言行文明礼貌,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出现学生被学校处分情况。
2.班级治理好: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有正确的努力目标和舆论导向,形成民主、团结和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
3.班级活力好:能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出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四品八德”教育,积极开展班级特色教育活动,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发展。班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 95%以上,近视率控制良。注重心理健康教育,营造包容互助的氛围。
4.班级文化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服务、劳动教育。形成独特的班级口号、班徽、班歌等文化符号,利用黑板报、班级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班级动态,传递正能量。
5.协同育人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细致到位,家委会制度规范健全,落实全员家访,探索建立班级“教联体”。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无校园欺凌或孤立现象。
6.其他要求:小学阶段推荐市级参评对象为 4-6 年级,高中阶段参评对象必须为行政班级。
三、推荐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市、县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活动。
被推荐个人和班集体的相关内容须在本校公示 5 天,未经公示者“一票否决”。各中小学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事先公布评选条件和评选流程;要把学生、班级的自荐和班级、学校的民主集中推荐相结合,把推荐过程作为一次对学生、对集体讲诚信、讲正气、讲公正的教育过程。
四、报送要求
(一)市级推荐活动。请各校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 1)于5 月 20 日(周二)前填写《温州市“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 2)、《温州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 3)和《温州市“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附件 4)各一式 2 份,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8、附件 9)以电子文档形式 (有关表格可复制,表格格式不得变更),统一报送至县教育局基教科(409 室),材料不齐或者逾期均视作自动放弃。联系人:龚士海,电话:0577-67582601。
(二)县级推荐活动。请各校按照分配名额 (见附件 1)于 5 月 30 日(周五)前填写《泰顺县“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 5)、《泰顺县“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 6)和《泰顺县“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附件 7)各一式 2 份,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8、附件 9)以电子文档形式(有关表格可复制,表格格式不得变更),统一报送至县教育局基教科(409 室),材料不齐或者逾期均视作自动放弃。联系人:龚士海,电话:0577-67582601。
五、奖励表彰
市、县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分别由市、县教育局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市、县级“优秀学生”登记表及有关个人事迹材料放入学生本人档案。
请各校按照通知精神,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推荐、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同时做好校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
1.2024 学年泰顺县各中小学市、县级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4 学年温州市“优秀学生”登记表
3.2024 学年温州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2024 学年温州市“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
5.2024 学年泰顺县“优秀学生”登记表
6.2024 学年泰顺县“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7.2024 学年泰顺县“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
8.市、县级“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9.市、县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5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