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4〕23号)、《泰顺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泰农〔2024〕7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先行示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 8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组验收清算,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泰顺山友农产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泰顺县新新家禽养殖有限公司2024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贴息贷款金额8099万元,累计支付利息389.109325万元,应补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54.8442万元,现将2024年度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54.8442万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9〕41号)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和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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