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5年第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我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及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检样品为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等食品,共抽检食品样品61批次,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见附件)。
一、不合格情况
浙江本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瓜检出噻虫嗪(检验结果为0.92mg/kg,标准值≤0.5mg/kg)。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噻虫嗪: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黄瓜中噻虫嗪的最大允许限为0.5mg/kg。黄瓜中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三、核查处置
针对本次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由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