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5-71673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5-0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6- 06 10 :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4〕56号),为进一步推进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经县委统战(民宗)部门组织申报、项目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2025年度省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11万元分配如下(详见附件)。本次拨付55万元,本款列2025年“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公示公告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泰财行〔2025〕6号附件.docx


中共泰顺县委统战部       泰顺县财政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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