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春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幼儿园: 为扶持和促进我县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泰顺县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泰财教〔2018〕991号)、《关于调整泰顺县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泰财教〔2024〕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2.27万元下达给你们,本款列 “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泰顺县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及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用于规定的经费开支使用范围,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教育局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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