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度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0〕17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4〕6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4〕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教师培训专项资金823.3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其中:年初预算已下达423.3万元,本次下达400万元。该款列2025年 “2050201学前教育”“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教师培训支出,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教育局 2025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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