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5-72771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7- 11 10 :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泰顺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泰民〔2025〕6号)、《关于确定202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老年食堂)列入建设项目库(第一批)的通知》(泰民〔2024〕29号)、《关于确定202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老年食堂)列入建设项目库(第二批)的通知》(泰民〔2024〕124号)、《泰顺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泰民〔2024〕63号)文件精神,经有关乡镇申请,并结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度与验收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达202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292.5万元(详见附件)予有关乡镇,资金由《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社〔2024〕117号)列支,并增加“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泰顺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将有关台账资料及时报送县民政局,随时接受审计、纪委等单位的监督检查。

附件:泰财社〔2025〕48号附件.doc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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