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德云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无人员”医疗救治及救助体系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特困人员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意见。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特困供养人员(原为“三无人员”)1091人,其中集中供养114人,分散供养977人。目前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为1797元每月,今年7月1日起救助标准将调整到1897元/人.月。目前,特困供养人员享受照料护理、疾病治疗、住房救助、惠民殡葬等服务政策,其中:在社会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分完全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生活自理等四类,分别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40%、20%、10%确定。照料护理费用由供养服务机构统筹使用,可用于支付特困人员住院治疗的陪护费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按照在社会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的50%执行;财政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照保障基本、就近定点就医原则,合理安排就医,医疗费用实行无起点救助,医保范围内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解决,医保范围外的自费费用可享受30%临时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特困人员的丧葬事宜,可申请免费公墓及丧葬减免事项,丧葬费用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中统筹列支。
二、在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方面
目前,我县在慈善总会设立了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专项基金,该基金主要面向全县低收入群体的急难程度、解困需要,一次性给予申请救助对象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3-12倍予以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帮扶,累计拨付5.72万元惠及6人次。强化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每年安排一定的慈善救助及临时救助资金,用于帮扶困难家庭的救助需求,累计拨付1600余万元惠及11900余人。特困供养人员在省内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报销直接通过市民卡就医刷卡结算。同时,县卫健部门开设绿色通道,确保特困人员及时得到有效医疗救治,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简化入院手续,优先安排诊疗。完善医院管理机制,做好登记制度,指导医疗机构建立特困人员专门台账,做好诊疗记录和费用明细。
三、在建立健全救助协调机制方面
(一)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我县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方面,主要是依托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由民政牵头,28家成员单位组成。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救助工作也逐渐从传统的、单一的物质救助模式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对社会救助工作相应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也将更加侧重于低收入家庭“急、愁、盼、难”问题的会商研判与落实,同时,借助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将救助渠道拓展至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均衡教育、安居工程、就业创业、农业生产、生活支出减免、优待抚恤保障、提供公共服务等九大方面90项内容集成综合帮扶政策,全面提升帮扶成效。
针对特困人员就医期间须协调解决事宜,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召集职能部门,做好会商研判。
(二)构建部门协同共治格局。一是多元救助模式。以承接分散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试点工作为契机,自2024年12月起,委托第三方力量,为我县在册约900名分散特困人员开展生活照护、代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打造县乡村三级特色助联体服务平台,即县级助联体1家,乡镇助联体服务站19家,村级助联体服务点289家,凝聚部门、乡贤力量、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精准救助服务。2024年至今针对特困供养人员开展探访关爱、幸福清单送达、节日慰问、义剪、义诊、摄像等活动60余场次,惠及特困人员3300余人次。持续改善特困人员居住环境,2023开始实施“善居工程”为符合改造条件的6户特困对象实施居住环境改造,较大程度提升了生活质量。二是强化警情保障。依托公安人口管理系统,建立快速身份核查机制,对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的对象开通绿色通道,通过人脸识别、指纹比对等技术快速确认身份,并向医疗机构推送核查结果,保障其及时获得救治。加强对医院重点区域巡逻频次,对扰乱救治秩序的行为(如医闹、暴力伤医)依法快速处置,保障医疗环境安全,同时对流浪乞讨中的危重患者,公安机关配合医疗机构启动“先救治后结算”机制,必要时协调警车护送转诊,缩短救治时间。积极联动民政、卫健部门定期开展街面巡查,发现需医疗救助的对象立即送医,对拒不配合人员依法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防止其因失能失智延误救治。发动社区民警、网格员摸排辖区底数,联动公益组织、志愿者提供心理疏导和康复支持,降低重复流浪风险。依法查处冒用特困人员身份骗取医保、救助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救助资源公平性。
衷心感谢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民政局
2025 年7 月3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工委。
泰顺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