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5年泰顺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
公告内容 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5号)要求,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促进我县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就《2025年泰顺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通过信件或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联系人:董新宇 联系电话:0577-67583445 邮箱:1099422998@qq.com 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南路153号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 草案全文 2025年泰顺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5号)要求,立足我县实际,聚焦水稻、油菜、大豆、小麦、旱粮等主要粮油作物,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提升单产水平为核心目标,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培育,着力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全要素、耕种管收全环节增产潜力,切实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任务目标 按照重点扶持、全面推进的原则,立足当地实际,加快培育粮油规模主体,全力提升粮油单产水平。确定2024年全县单产排名前列的司前镇状元村、罗阳镇为单产提升整建制村、镇。 (一)数量指标。根据下达的资金规模,结合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等绩效目标,合理安排培育主体个数、种植作物和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等,尽量集中连片,单个主体规模面积不少于50亩。 (二)质量指标。奖补对象亩产比我县近三年平均水平高5%以上,并采取两项及以上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措施,其中良种覆盖率和水稻项目机插率达100%。 三、技术路径 优先支持水稻、油菜、大豆,兼顾小麦、旱粮等,具体由各地立足本地生产实际确定。 (一)水稻。推广应用耐高温、抗倒伏、抗稻瘟病、抗螟虫、抗白叶枯病等高产优质品种。集成应用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机插(含钵苗栽插)、侧深施肥、两壮两高栽培、绿色防控、机械收获烘干减损等关键技术。 (二)油菜。推广优质、高产、高油、抗病的“双低”品种,特别是抗倒伏、抗裂角、适合机收的早中熟“双低”新品种。推广油菜精量机械条直播、毯苗机械移栽、适期精量播种、秸秆深翻灭茬、三沟配套降渍、“一喷多促”等技术。 (三)大豆。推广早熟、高产、高蛋白品种。推广稻-豆轮作模式、春季设施促早栽培、秋季延后栽培、机耕机播机收和籽粒大豆绿色高产增效栽培等技术。 (四)小麦。推广抗赤霉病、抗冻耐渍、抗穗发芽的高产稳产品种,加快推广中筋、弱筋高产优质专用品种。推广小麦高产全程机械化生产、精量机械条直播、适期精量播种,秸秆深翻或部分离田、三沟配套降渍、“一喷三防”等技术。 (五)旱粮。推广高产籽粒玉米品种;推广抗旱耐逆、抗病虫的薯类优良品种。推广玉米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及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脱毒微型薯生产及繁育技术、甘薯大垄稀植、设施马铃薯促早栽培、马铃薯垄作覆膜栽培及配方施肥、小型薯类全程机械化、设施马铃薯高效生产等技术。 四、奖补方式 奖补资金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下达。奖补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且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奖补方式借鉴“赛马争先”“揭榜挂帅”等机制,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奖补标准为种植面积50亩(含)至100亩(不含)奖励50元/亩,100亩(含)以上奖励10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不得高于20万元,防止“垒大户”。奖补资金可按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当年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测算拨付。 五、工作程序 (一)编制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承担任务主体、种植作物、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操作程序等内容。 (二)组织主体申报。各地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附件1)。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三)强化过程记录。项目主体要加强田间管理,努力提高单产水平,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技术落实过程影像资料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落实专人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测产结果、补贴情况等内容,实行一主体一档案,摘录关键信息形成汇总表(附件2)。 (四)组织测产评估。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县农业农村部门上报预测单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核实测产结果。其他主体于收获后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实际单产。 (五)做好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核实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如仍有异议,需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跨县域核查,核查结果需及时公开。 (六)落实资金补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过程核实、测产评估、结果公示等情况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专门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为促进项目有效实施和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项目主体将泰顺县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于11月1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吴敏娜,联系电话:0577-67563637。 起草说明 为提高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结合实际,特制定《2025年泰顺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5号)要求,立足我县实际,聚焦水稻、油菜、大豆、小麦、旱粮等主要粮油作物,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提升单产水平为核心目标,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培育,着力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全要素、耕种管收全环节增产潜力,切实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起草过程 依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泰顺实际,经部门会商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确定补贴对象。在本县范围内尽量集中连片种植水稻、油菜、大豆、小麦、旱粮等主要粮油作物,规模面积不少于50亩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称“经营主体”)。 (二)制定补贴标准。奖补标准为种植面积50亩(含)至100亩(不含)奖励50元/亩,100亩(含)以上奖励10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不得高于20万元,防止“垒大户”。 (三)明确申报流程。各地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四、强调责任追究和组织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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