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9002541329B/2026-74995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文 号:
  • 泰征地补〔2025〕128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9-22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顺县“流云山野漂流度假区”配套项目(岭后水坝工程)——补征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泰顺县“流云山野漂流度假区”配套项目(岭后水坝工程)——补征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泰征地补〔2025〕128号)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本方案公告自2026年8月13日公布以来,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申请听证人数0人,现确认本方案并实施。

现因《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6〕21号)已公布实施,我县政策正在制定中,在新标准公布前,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暂按省级最低保护标准执行:耕地、除林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的三级区片由4.8万元/亩上调至4.93万元/亩;林地三级区片由2.88万元/亩上调至2.958万元/亩。若新标准高于暂定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2日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泰征地补〔2025〕12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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