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24〕29号)的要求及标准,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起草了《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单并于2026年9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陶泺滢
联系电话:0577-67563047
电子邮箱:515627499@qq.com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常青路25号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25日
草案全文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26〕16号)的要求及标准,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5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XX月XX日
起草说明
一、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为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26〕16号)等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文件清理程序说明
2026年7月开始,局政策法规科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26〕16号)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针对各科室提出保留、修改和废止意见进行最终审核。
三、清理结果说明
本次规范性文件保留的文件有5件,宣布废止的文件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