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有关科室,宇丰集团,各水管单位,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相关部署,及早做好汛前准备各项工作,把“早动、快动、小动”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为打赢水旱灾害防御主动仗夯实工作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根据人事岗位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明确水库、山塘、堤防、水电站、在建工程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按要求公布;在3月20日前完成省山洪四预平台和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基层责任人更新。强化责任人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对基层换届新上任各类责任人全覆盖完成上岗培训,制定印发履职“明白卡”,进一步明确履职内容、履职要求和工作流程,真正做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盲区。
2.修编完善方案预案。以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为目标, 全面检视,及时制(修)订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一村一预案”、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小型水库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按规定履行报批备案程序。各乡镇在3月12日前将更新后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一村一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3.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责任制,督促指导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项目业主,水库山塘、堤防、水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全过程落实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病险水库一律落实 “病库限蓄、险库放空”要求。
4.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组织开展跨沟路基、淤堵沟道、阻水桥涵、堰坝等巡查检查,及时清除阻水障碍物。开展山洪灾害风险区和防御对象清单复核更新,调查摸清受山洪威胁的旅游景区、新业态项目、临河施工工地等重点对象,纳入预警范围。各乡镇在3月12日前完成防御对象调整申请材料审核报送,经市、省级水利部门复核通过后,录入省山洪四预平台。根据防御对象复核结果,制作发放山洪防御避灾转移“明白卡”。3月底前对辖区内山洪灾害声光电监测预警、水雨情监测、河道水位视频监控及入户型报警叫应设施设备,开展调试、检修与维护,做好预警阈值复核及动态调整工作,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汛期正常运转。
5.落实物资队伍和组织培训演练。全面梳理辖区内水利防汛物资数量、种类、布点,抓紧开展水利防汛物资汛前储备和更新补充,落实在库物资维护、设备维保,确保物资设备“拉得出、用得上”。要结合辖区防御重点配置防汛抢险力量,并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建或优化专兼职防汛抢险队伍。5月底前要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抢险、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人员转移避险等科目的水旱灾害防御演练。4月15日前组织开展相关责任人业务培训和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切实增强基层防灾减灾意识,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6.加快水毁工程修复进度。加快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进度,严格管控工程质量,争取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上一年度水毁工程修复,确保汛前恢复防洪功能,涉及堤防保险的水毁工程于4月15日前提交堤防保险理赔资金支付台账。
7.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各乡镇、水管单位、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项目业主按照职责要求,于2月15日前完成水库山塘、水电站、堤防、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涉水)工程、山洪灾害风险区备汛检查和隐患排查。县水利局在3月3日前按照分片分组、下沉一线的要求,加强对各乡镇、水管单位水利防汛备汛工作督促抽查和指导服务。县水利局检查组3月6日前将检查反馈表和现场检查照片汇总到县水利运行与水旱防御管理中心。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汛前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因地制宜制定汛前准备工作计划,抓早抓实抓细各项防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汛前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
2.强化闭环整治。各乡镇、水管单位、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业主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闭环管理”的要求,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坚决杜绝“带病入汛”。
3.及时报送信息。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防汛备汛工作,各乡镇、水管单位请于2月27日前将本单位《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水利“八张风险清单”排查整改汇总表》(见附件2)、《水旱灾害汛前检查问题排查整改清单》(见附件3)报县水利局,联系人:盖余健。
附件:1.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情况统计表
2.水利“八张风险清单”排查整改汇总表
3.水旱灾害汛前检查问题排查整改清单
4.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县级检查分组表
5.县水利局汛前检查意见反馈表
泰顺县水利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