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9MB1573943H/2026-7474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12

关于下达2026年泰顺县光伏小康项目第一批收益资金及国补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根据《泰顺县“光伏小康工程”收益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泰扶〔2019〕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2026年度泰顺光伏小康项目第一批收益资金与已结算国补收益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季度回报款和2021年9月—2022年8月一期国补回报款,本次分配资金178.7192万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全县低收入农户12944人(2026年1月初浙农帮扶系统内在册低收入农户)按86.91%财政投资额享受投资固定回报,原52个省级机关结对帮扶的扶贫重点村和4个项目所在地村共56个村按13.09%财政投资额(按投资额24万元/每村计算)享受投资固定回报,经测算,全县低收入农户和56个村集体收益分别为0.012万元/人(详见附件1)和0.4177万元/村(详见附件2),发放收益资金共178.7192万元。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利民补助“一键达”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要求,收益资金由泰顺县农村投资开发公司拨付至指定账户,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发放到人。请你们按照《泰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泰财农〔2022〕20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补助对象花名册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指导各村做好公示公告。已死亡人员形成的结余资金在下一批收益资金发放过程中抵扣。

附件:1.泰顺县2026年度第一批“光伏小康工程”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低收入农户).docx

          2.泰顺县2026年度第一批“光伏小康工程”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村级).docx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泰顺县财政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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