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9MB1573943H/2026-7490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07

关于下达2026年度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6〕25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泰乡振〔2026〕15号)、《泰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泰财农〔2022〕208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专家组评审审核并公示,现将2026年度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批次项目补助资金控制数在396万元之内。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付进度,本次立项的项目要在2026年8月底前开工、2026年10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建设、2026年11月前完成项目验收并报账。项目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提出建议再予以安排落实。原则上,不能如期竣工的项目要及时终止,逾期未完成的将不再安排项目补助资金。

附件:2026年度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一览表.docx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泰顺县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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