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泰委发〔2021〕11号)、《泰顺县加快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泰政办〔2022〕47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农〔2024〕234号)、《关于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补助奖励相关内容界定事宜》(抄告单〔2023〕58号)等精神,经个人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决定将泰顺县灯风来料加工厂等57家来料加工点、53名特殊人群、1家场租补贴和1个先进村奖励纳入2024年度来料加工产业发展项目补助对象,合计补助资金198.6609万元,其中来料加工坊(企业)申报规模补助资金169.7201万元,特殊人群申报加工费补助资金17.0428万元(其中0.2623万元为2023年度谢逢川漏发补助资金,2023年度核查中漏了一笔工资0.8744万元工资),场租补贴资金2.16万元,先进村奖励补助资金3万元,设备补贴资金6.738万元(2022年度)。现将来料加工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198.6609万元下达(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指标。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利民补助“一键达”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要求,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发放到户,请你们确保资金快速精准发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度来料加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汇总表(规模补贴).docx
2.2022年度来料加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表(设备补贴).docx
3.2024年度特殊人群来料加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表.docx
4.2024年度来料加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表(场租补贴).docx
5.2024年度来料加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表(先进村奖励).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