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泰顺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办法,紧密结合公安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已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顺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电话:0577-67563539。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法制预审管理大队等机关警种部门为成员主体,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通过参加培训、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全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目前我局信息公开网站已经设立多个板块,紧密结合群众实际需求,更好体现了我局便民工作理念,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我局继续加强主动公开,持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信息,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收集社情民意,依托公安门户网站,主动晾晒信息公开成绩,接受社会监督。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法,积极利用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权威性信息,及时回应公众的重大关切。今年以来,共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条,通过“平安泰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8条,通过“泰顺公安”微博发布、转发信息10457条。同时,进一步加强已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依法依规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坚持做到回复及时、程序合法、答复严谨、依据充分。今年以来,无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高效规范运行。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及归档等各项工作。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持续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建立持续、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推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高效开展。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核后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将各科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落实专项检查、通报督促整改等措施,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助推公安机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668

行政强制

53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66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信息量少、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下步,县公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打造一支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和先进理念的政务公开队伍,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发布、解读、回应闭环管理的全套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顺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