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泰顺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泰顺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电话:(0577—59287016),传真:(0577-6758444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泰顺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实做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本机关尚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及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法制预审大队等各机关警种部门组成,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严格推进全流程登记、合规性审查、公开前审核、多部门会商、动态化跟进等全链条管理措施。

(三)全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泰顺县公安局通过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持续做好“平安泰顺”微信公众号、“泰顺公安”官方微博等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主动发布权威性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释放泰顺公安正能量。通过“平安泰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8条,通过“泰顺公安”微博发布、转发信息9720条,在平安时报、浙江法制报、人民公安报、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等各类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和发表各类新闻稿件48篇。

(四)严格落实保障监督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泰顺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的综合考评。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学习力度,积极组织民警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必审查、依法依规审查”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事先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0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720

行政强制

257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86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务公开信息数量少、个别新媒体出现错别字等问题。对此,我局全面加强培训教育,注重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基础知识的培训,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建立日常信息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滚动式巡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进一步严格账号的日常监管和内容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顺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