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泰顺县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20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547条,其中,专项经费类信息468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类信息5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8条,减租晾晒类信息4条,其他业务公告公示类信息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3条,三公经费类信息2条,国资(企)监管类信息2条,其他文件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

线上申请公开内容3项:其一,提供“2011年-2018年泰顺县政府预算报告、2011年-2015年泰顺县政府决算报告、2006年-2008年泰顺县政府工作报告”的申请;其二,提供“2021年泰顺县司前畲族镇、竹里畲族乡的三项数据:GDP、财政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申请;其三,提供“2015-2020年泰顺县各年度政府债务余额(区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2015-2016年各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区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2016年、2019-2020年各年度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区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2016-2017年各年度、2019-2020年各年度政府债务还本额(区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2015-2020年各年度当年政府债务债务利息(区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申请。上述内容中,第二项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三项申请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线下申请公开内容1项,为:提供“泰顺县财政局2022年工作思路”的申请,已按依申请公开要求予以答复。

本机关尚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加强信息层层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流程、办理流程等,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对政务公开发布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系统及人工点击查阅等方式进行问题排查,包括排查目录更新、内容上传、规范性以及空白栏目、错别字和错误链接等,及时排查信息发布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快速落实整改反馈。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87.9951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情况

一年来,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了进一步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存在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现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信息管理还比较薄弱,业务科室与办公室之间缺乏及时有效对接,导致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

2023年,我局将继续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和服务实效。同时,充分发挥日常学习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顺县财政局

2023年 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