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爱民路108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7805)。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乌岩岭管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中心紧紧围绕泰顺县委、县政府和乌岩岭管理中心重点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乌岩岭管理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中心重要工作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与中心日常和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健全完善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持续规范完善工作流程,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依托载体平台,完善公开目录。充分利用党政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及省市县相关媒体等媒介载体,对中心的机构职能、发展规划、财政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公众对保护区工作的知晓度。2021年度共录入公开信息5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他方式公开39条。重点公开了保护区的管理职能及其人事任免、领导工作分工等信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全面宣传日常动态信息,提高保护区工作的透明度,全年发布各类信息44条次,其中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信息25条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大家对国家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乌岩岭管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认识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对信息公开的要求不够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不够多。下步,我中心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真正做要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透明、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