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年,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县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规定,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利举措,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务信息公开贯彻情况
截至2008年底,罗阳镇累计发布信息57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镇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镇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出现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我镇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主要做法
1、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担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党政办负责人担任主任,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职责分工明确。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信息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分工,确定职责,落实措施,全镇上下形成务实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
3、建立健全制度。结合镇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进度月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强化宣传覆盖。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子网站加强宣传,释义《条例》条文,普及《条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