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全面、正确、有效地开始实施,我社根据《泰顺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08〕15号)要求,结合我社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公开条例》。现将2008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密切政群关系的必然要求。《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社领导高度重视,亲自主抓这一工作,多次召开动员大会阐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且给予了必要的经费支持我社信息公开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提高我单位工作的透明度,以实现“一站式”的服务目标,并遵行“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我们认真安排布置,积极开展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成立了由社党委书记、主任包明波担任组长,李清顺、张晓留为副组长,曾安瑞、陈超举、包其俏、叶传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超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上传及网站技术维护工作,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积极参加教育培训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宣传和政务公开外,为了建立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监督体系,将县供销社工作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二)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同时要求各科室认真学习《公开条例》,深刻领会《公开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公开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
三、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
为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发布,我社制定了《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了一套严格、合法的公布程序,所有信息的公开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要求进行,并由领导签字审核后及时进行公布。依次公开了目录的机构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本部门的工作动态信息,切实做到了及时编写更新,并严格上报审核发布。
四、存在的不足
前期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在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方式及发布界限上还存在一定的盲区,导致我社信息公开稍显迟缓,对信息是否公开难以区分,信息源的来量比较少。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充实,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在以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五、今后的工作方向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学习、提高,找问题,添措施,完善不足,要汲取前期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认真总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理顺信息发布方式、发布界限,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使得我社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让群众充分了解、监督供销社。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公开条例》。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