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泰顺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3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司法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08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务信息网主动公开2003年至2008年各类信息共67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到目前为止,我局还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到目前为止,我局还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培训和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由县政务信息中心组织的关于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内容的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建章立制,明确分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按照《关于印发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08)15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泰顺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泰顺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通过政务信息网站公开发布,方便了公众查询。为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目标考核内容,并建立了奖惩工作制度。同时制定了泰顺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任务进行分解,并建立了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四)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保证依法公开各项政府信息。今年以来,我局按要求对2003年至2008年文件、资料、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并确定我局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司法局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规章制度、部门动态、办事指南、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并通过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填报。依据上述同意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全局认真公开政务信息。一是对全局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规章制度、办事指南等信息内容上网,方便广大服务对象;二是编制了泰顺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通过县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重点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信息上网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目前还没有收到公开权利人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公开权利人对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2009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县政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泰顺县司法局

2009年3月16日

附件: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条数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网站公开数


①2003年-2007年信息公开

35

①2008年信息公开

32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其他形式申请数


(一)对申请的已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数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②信息不存在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二)对申请的待答复总数


三、各类申诉总数


其中:1.行政复议数


2.行政诉讼数


3.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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