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泰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泰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结合文化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8年5月1日起,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局属单位根据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首问责任制、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四)组织学习培训情况。为便于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使用方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学习领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请示、沟通、解决,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方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及时将政策信息上网方便群众查询办事。2009年,主动公开和更新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管理、财政管理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各类信息66条,全部以电子全文格式在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等方面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业务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我局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二是需要加强自身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系,确保信息公开和更新及时,更好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措施
2010年,我们将按照县政府办信息公开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公开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三是认真向实际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