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23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司法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并附情况统计报表。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泰顺县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泰顺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7583651;电子邮箱:lqfzw@126.com)。

一、概述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公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有效依法行政,切实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进步发挥服务效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林宝如任组长,副局长舒策林、潘本新、高国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泰顺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二)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在泰顺县司法局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栏,按时链接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门户网站公开外,还通过发放宣传单、在对外政务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我局制定了《泰顺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并细化局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四)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局机关全体干职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促使局机关全体干职了解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全体干职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此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2009年以来,虽然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县司法局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各科室处所之间与公开办间配合力度不强,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取并掌握信息,造成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缺乏时效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户外宣传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3、进一步加强各科室、所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资料,及时更新信息,实现信息更新的时效化。

4、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泰顺县司法局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条数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96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一)已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数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②信息不存在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二)未答复数


三、各类申诉总数


其中:1.行政复议数


2.行政诉讼数


3.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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