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泰顺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1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2249;传真:0577-67593349;电子邮箱:warbc@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制定了《泰顺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泰顺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信息外,凡与水利事业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是完善公开内容。结合我县水利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水利行政管理各方面的7大类共14个小类的事项。这些事项中,既有我局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水利规划、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工作人员招聘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又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县级水利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水利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我局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网站带动的功能,把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泰顺水利网站建设结合起来。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文件77个,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水利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泰顺水利”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的质量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2009年度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7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6人,局属各单位和相关科室均设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政府水利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六、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表。
泰顺县水利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