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2:50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东大街6号,邮编:325500,电话:65790053,电子邮箱:tszww@126.com)。

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从贯彻落实《条例》和建设透明政府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领导职责,全力抓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部门结合机构人员调整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进行了及时调整充实,确保了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做。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新调入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共7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不断充实县信息办的队伍,形成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了“县公开办组织协调、各乡镇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会同县公开办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层层督促,责任清晰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

(二)加强政策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2008年印发的《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等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和督导专门的服务工作人员负责查阅点日常工作,确保查阅点正常运行,有力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常性地对全县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制度,要求各乡镇、部门按季度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报至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该办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单位予以督促,对信息公开主动、及时的单位予以鼓励,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及整体工作的顺利进展。

(三)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为适应当前新的社会发展形势,我县进一步调整思路,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总结工作实践经验,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实际操作、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的配套等方面进行探索,对公开范围进行有计划、分层次的研究,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深化公开内容,逐步形成相应的规范,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供参照依据。同时,在财政、审计、环保、建设等诸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

(四)拓展公开途径,完善载体建设。紧紧把握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措施,加大建设,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通过完善县行政审批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及各乡镇设置的309个信息查阅点的公共查阅室、公开指南等基础设施,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并通过各乡镇、部门的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不仅是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保证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渠道畅通的需要,为此,我县通过不断改版和完善“泰顺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各公开单位提供链接和信息加载模板,强化政府网站群的功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紧建设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群,从而基于互联网建成了一个以全县各部门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为支撑的网络平台服务体系,实现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有效形式,并与县党政OA办公系统、县电子政务办公系统等实现联动,极大地增强了网站的交互性和服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量大。我县按《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40条,其中2010年新增8457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4125条。县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总量排名前5名为县行政审批中心2030条,县国土资源局1705条,县规划建设局1214条,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1114条,县财政(地税)局1000条;乡(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量排名前5名为筱村镇781条,百丈镇661条,罗阳镇552条,竹里乡463条,黄桥乡乡460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全面。2010年,全县各乡镇、部门共有116个公开主体单位,按《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涵盖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包括发展计划、重大事项及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政府各项规范性文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职能和人事、重大决策、应急管理事项、重点工作任务等23项重点内容,着重在资金、项目、服务、政策等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以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为主的公文类信息和日常业务工作产生的相关信息。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财政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领域,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数量、程序、办理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三)主动公开形式多样。各乡镇、部门在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档案查阅室、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大厅、乡镇文化站、便民手册等场所和形式,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政府按照《条例》以及《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规定,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努力抓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申请情况。全县以网络申请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当面申请0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民生事项、公共服务的政府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全县各政府机关根据《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规定,统一实行现场书面申请受理,暂不受理网络申请3件,对无效申请情况均给予耐心说明,同时告知新的申请方式。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尚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0年我县没有出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投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没有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因政府信息涉及面广、公开量大、动态性强,而各单位人手紧缺且业务工作繁杂,致使政府信息公开不迅速、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各公开主体单位如何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确定公开、不公开或是部分公开,如何具体妥善地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尺度难以把握;三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各公开主体位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四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编印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公开力度,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调整思路,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县公开办将逐步牵头有关单位,开展调研和课题研究,对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进行有计划、分层次的研究,逐步形成相应的规范,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供参照依据。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保密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编制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不断总结工作实践,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实际操作、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的配套等方面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制度。

三是转变工作理念,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各有关部门、乡镇工作人员更加自觉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逐步把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纳入理论学习、年度考核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事项

件数

2010年度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3

2010年度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2010年度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3

2010年度通知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42840

201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8457

2010年度行政诉讼件数

0

2010年度行政复议件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