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财政局(地税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23 浏览次数: 来源: 财政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1]18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泰顺县财政(地税)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财政局;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95160;传真:67583292。)

一、概 述

2010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泰顺县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建设、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载体建设、基础工作和宣传培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地税政策和财政、地税数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提高财税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财政(地税)局实际,对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局长任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和分局(申报点)负责人组成。明确具体工作机构为“泰顺县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改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公开了单位的许可类、服务类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地点、联系方式、监督途径等内容。

(三)有效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为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有效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通过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布政府信息104 条,其中机构信息18条(领导成员11条,机构职能1条,政府自身建设6条);政策文件8条;决策信息6条;工作信息64条(政务动态类6条,通知公告类45条,国资管理类2条,税收管理类11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管理2条;公共服务类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单位201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0年度,本单位不存在收取有关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0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5、公开形式。主要包括泰顺县党政网、泰顺县政务网、《今日泰顺》、县电视台等载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建设、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载体建设、基础工作和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有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对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财政、地税信息公开力度,丰富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公开深度和广度。

三是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四是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安排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学习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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