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23 浏览次数: 来源: 县残联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2010年,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为确保我会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我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残疾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结合我会实际,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08〕15号)及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会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会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方泽为组长,副理事长吴昌平为副组长,夏晔、邱美仪、陈辉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会办公室),夏晔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相关各项工作。同时我会在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了吴昌平副理事长为分管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科室,依靠县政府信息中心工作机构,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及必要的办公条件。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及时对公开内容提要进行审定、更新和充实。充分运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县政府开辟的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与此同时,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到现在为止,未有受理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件,也不存在不予以公开信息而公开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会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会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政务信息的时效性仍然不强;由于经验不足,有些内容是否公开,把握不是很准确。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

2011年,我会将继续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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