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3 浏览次数: 来源: 乌岩岭管理中心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召开了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乌岩岭保护区信息公开工作具体部署。一是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保护区工作的主要工作事项。要求各处室层层抓落实,共同把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严华为组长,纪委书记肖天传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局办公室具体做好这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业务工作。三是建设信息平台。加强乌岩岭保护区网站建设,配备了专业相机等硬件设备,完善乌岩岭概况、新闻动态、科研保护、黄腹角雉、生态旅游、党风廉政等栏目,同时与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链接,每天发布本单位及保护区的最新信息,最大限度地推进信息公开,方便游客及群众查询。

(二)规范制度建设

一是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工作完整性和规范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要求实施。

二是注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互学互比”活动,完善《信息宣传报道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信息量积分制,以处室为单位与年度考评挂钩,对发稿量多,质量高的信息予以鼓励与评优。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认真收集、整理、检查、录入信息,对拟公开的各类文书资料,认真对照规范,补充好内容,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保密内容和保密范围,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界定工作。同时,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乌岩岭保护区网为重点,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97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数为95条,乌岩岭保护区网站公开数为102条;另外,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拍摄纪录片《黄腹角雉救助记》在中央电视台十频道《走近科学》栏目播出,与丽水电视台合作拍摄专题片《探寻黄腹角雉》获得省优秀电视一等奖。

同时,我局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本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信息来源科室和局办公室双重审查制度,特别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均做到严审严查,确保不泄露信息,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指南、保护区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均对外公布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201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力量配备不足,工作经费短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加大信息经费投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完善工作流程,根据信息公开运转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完善制度和流程的可操作性,做到及时整合编制、审核政府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把信息公布出去;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分类,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做到“应当公开的都要公开”,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公开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乌岩岭的知名度。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197

其中:网站公开数

197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0

(一)已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②信息不存在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二)未答复数

0

三、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以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0

四、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2.行政诉讼数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