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为确保我会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我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残疾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结合我会实际,根据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3]25)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会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公布了《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指南》、《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长周汝斌为组长,副理事长吴昌平为副组长,夏晔、吴可潘、蔡春花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会办公室),夏晔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相关各项工作。同时我会在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了吴昌平副理事长为分管领导。根据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并下达到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目前,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及时对公开内容提要进行审定、更新和充实。充分运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县政府开辟的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与此同时,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此外,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工作简报、宣传手册、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36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到现在为止,未有受理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件,也不存在不予以公开信息而公开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会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会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会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全会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并指定信息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管审核,各科室报项目、信息员抓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认真清理、分类,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依据市政府信息处提供的统一格式,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单位网页,通过专栏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三)加强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加强处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
(四)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计算机未能做到专机专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因人员问题,不能够委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如遇中心工作,有的事项未能及时公开;由于经验不足,有些内容是否公开,把握不是很准确。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
2013年,我会将继续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