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广播电视台2012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04 浏览次数: 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由泰顺县广播电视台编制的。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顺县广播电视台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77-59299008。

一、概述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规范、有序运行,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获取政府的相关信息,我台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向全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我单位政府信息的公开化、阳光化、透明化。

一、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确定张庆机台长为第一责任人,吴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丽华、吴学武同志为具体承办人员。

二、加强和完善阅点服务建设

为切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优质的查询服务,我单位专门在台办公室开辟1个公共查阅点,配备查阅专用电脑和桌椅、意见簿以及茶水等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获取政府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泰顺县广播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法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2012年,我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16条,工作信息类1条,民生事项类1条,人事信息类5条,财政管理类1条,办事指南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为申请人当面申请。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民生服务的政府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承办人员为2人。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以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费用全部予以减免,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和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五、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的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总结推广其他机构信息公开示范单位的经验。

泰顺县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5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25

新闻发布会次数 

0

听证会次数

0

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

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2、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信息”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数

0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2)“涉及商业秘密”类

0

(3)“涉及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内部管理信息”数

0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败诉数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败诉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