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镇在受到动物疫情威胁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我镇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现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职责及办公室职责
司前畲族镇重大动物疫情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动物疫情,预防、控制、扑灭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安排布置有关养殖场、养殖户的防治工作。
镇域范围内各村、社也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域内的疫情防治工作,并由镇领导小组领导。
办公室、兽防站负责对村、社疫情进行统计上报,上报单位为县畜牧局(电话:67583457);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预案,负责调配疫情处理物资、资金,收集疫情和分析预测发展态势,提出扑杀补助方案,向群众提供防治知识咨询等。
二、动物疫情的确认及报告制度
在发生动物疫情后,由村组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电话:67611015),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兽防站向畜牧局汇报,并由县畜牧局指派专家到现专场进行诊断后,由县级专业部门和县防疫监督机构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有关要求逐级上报疫情,并由上级相关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报道。
三、预警状态与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四、应急措施
(一)疫情应急反应的一般程序
镇重大动物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畜牧站在接到村组及养殖户、医院病情反映后,立即汇报县畜牧局,在县畜牧部门专家组对病情诊断后,镇、村领导小组应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病场(点)进行紧急隔离控制和消毒,并做好耐心细致工作,限制该场(点)动物及其产品和相关人员流动。
疫情初步诊断后,镇、村领导小组应该及时组织力量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并对疫区、疫点进行封锁和消毒,对发生疫情3公里范围内的同群类动物进行强制扑杀,5公里范围内动物进行强制免疫接种,同时做好疫区消毒工作。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类及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物品采取消毒和其它的限制性措施。
(二)预警状态紧急措施
预警状态发生后,镇、村组重大动物疫情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畜牧站对全镇同类动物进行免疫,建立免疫隔离带,严密监测疫情动向,并对全镇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进行严格消毒。
(三)疫情发生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疫情,按县指挥部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封锁、消毒、扑杀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镇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毒用药水100瓶,防护服、扑杀器材(兽防站在县畜牧局指导下做好准备)。
(二)资金保障。镇财政保证物资,消毒用药水,疫情扑杀,疫情监测所需费用。
(三)技术保障。发现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县畜牧局,县疾病控制中心,在县畜牧局及疫控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疫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坚持每日一报。村组一旦发现病死动物,应详细报告病情发生时间、地点、动物种类、死亡数量、临床症状及病变。严禁瞒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