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村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 来源: 筱村镇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评。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数58条,通过公示栏、板报、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数1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3年,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属于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信息;二是属于镇政府内部工作性文件信息;三是属于镇政府工作性通知(传真电报),主要是基于保密的要求和内部工作便于运行。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这一年的实际工作中,我镇没有产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年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由于工作开展过程中经验不足,因此在政府信息公开面不够广泛,信息量比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未得到完全发挥。此外,工作中处理程序不够规范,思想认识上不够到位,梳理和上报信息不及时,也影响了信息工作的良性开展。

(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大经费投入,更新硬件设备,加强信息查阅点的建设与管理。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进一步按要求完善信息的上报、更新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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