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 来源: 乌岩岭管理中心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等精神,经常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工作,调动各处室上报政府信息的积极性,并将政府信息工作进行分解,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的政务信息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2013年,我局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83条。除此之外,我们还利用党政网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信息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与我县其他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上报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够,质量还有待于提高(被上级部门的采用率不够高)。

2014年我局将加大对政务信息上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条例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二)我们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工作流程,根据信息公开运转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完善制度和流程的可操作性,做到及时整合编制、审核政府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把信息公布出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分类,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做到“应当公开的都要公开”,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公开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乌岩岭的知名度。


附件

 

乌岩岭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283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283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方式申请数


(二)依申请受理数


      1.未延期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依申请答复数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6.其他原因


三、行政复议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四、行政诉讼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五、举报数量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其中:全职人员


            兼职人员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2

      2.举办各类培训班

1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3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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