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 来源: 文广旅体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由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报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洋心街132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3696,电子邮箱:whjcxd@126.com)。

一、基本概况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规定精神,在县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始终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文化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做到依法公开、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能、强化监督,并积极参加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提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查询办事。2013年,主动公开和更新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管理、财政管理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各类信息###条,全部以电子全文格式在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等方面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业务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我局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完善激励机制和考评制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信息的公开规则,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扩大公开范围,全方位、多渠道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同时,向实际工作成功有效的部门学习取经,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