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 来源: 农业农村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共7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阳镇坪溪路202号,邮编:325500,电话:67590808)。

一、基本概况

2013年,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大农业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按照《条例》规定,县委农办(农业局)主动公开信息3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34条。

三、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没有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没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实行免费提供信息公开资料。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未发生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不足。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发扬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34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34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1.未延期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1. 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其中:全职人员

0

兼职人员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2

2.举办各类培训班

0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