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7 浏览次数: 来源: 县残联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2013年,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为确保我会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我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残疾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结合我会实际,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会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以党组书记、理事长周汝斌为组长,副理事长吴昌平为副组长,夏晔、吴可潘、蔡春花、周青青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会办公室),夏晔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我会在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了吴昌平副理事长为分管领导。根据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并下达到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目前,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及时对公开内容提要进行审定、更新和充实。充分运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与此同时,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此外,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工作简报、宣传手册、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40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到现在为止,未有受理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件,也不存在不予以公开信息而公开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会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会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了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的工作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针对我会服务的残疾人群体,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仍需要进一步拓展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解决。下一步,我会将继续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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