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5 浏览次数: 来源: 司法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泰顺县司法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和“廊桥法治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顺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泰顺县北大街132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94796)

一、基本概况

2014年,县司法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情况下,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4年,我局积极完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本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实行司法行政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司法行政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2014年县司法局将廊桥法制网版面进行调整,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放在显要的位置,并扎实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增强工作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成效。加强学习,多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引导全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认真按照《泰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并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依法行政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有力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在泰顺县信息公开网公开2014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包括县司法局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条。2014年我局制定文件120份,主动公开42件,在本局司法行政网站发布信息291条,有关新闻媒体刊载68条。主要反映我局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证业务、法律援助、刑释解教人员与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县司法按照《条例》及《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努力抓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4年,县司法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县司法局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等问题。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2014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一定的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提高,同时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改进措施:一是拓宽公开渠道。继续加强司法行政网站规范建设,及时准确更新相关信息,并采取多种方式,为社会群众获取相关政务信息提供便利。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泰顺县司法局

2015年3月25日

附件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9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