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杜王照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免去其泰顺罗阳中心城区都市型功能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振锋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
蔡伟如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叶晓峰任泰顺罗阳中心城区都市型功能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彭家洪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施明选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翁露琳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陶英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周仕何任彭月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建勋任泰顺石产业保护与发展局副局长;
免去翁士井的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上官龙辉的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涵的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碑排保护站站长职务;
免去叶其广的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免去龚晓春的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副科长级)职务;
免去曾民格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艳娟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夏向颖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星海的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泰顺廊桥-氡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魏仕萌的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吴族清的泰顺罗阳中心城区都市型功能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林李省的泰顺廊桥-氡泉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陶闽桄的泰顺廊桥-氡泉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饶大伟兼任的彭月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苏式江兼任的泰顺石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尚月的泰顺石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夏兆雪的浙江宇丰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齐碎锡的县人民政府驻温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