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共7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阳镇坪溪路202号,邮编:325500,电话:67590808)。
一、基本概况
2015年,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等重要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县委农办(农业局)主动公开信息15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56条。
三、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没有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操作不够熟练。下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化政府公开内容,探索创新公开形式和工作方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信息公开的探索力度,不断拓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是探索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运用。大力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与时俱进,不断拓宽信息服务渠道。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