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泰顺县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顺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泰顺县北大街132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59280967)
一、基本概况
2015年,县司法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情况下,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5年,我局积极完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本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实行司法行政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司法行政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2015年县司法局继续以廊桥法治网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扎实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增强工作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成效。加强学习,多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引导全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认真按照《泰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并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依法行政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有力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在泰顺县信息公开网公开2015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包括县司法局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条。2015年我局制定文件85份,主动公开58件,在本局司法行政网站发布信息214条,有关新闻媒体刊载75条。主要反映我局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证业务、法律援助、刑释解教人员与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县司法按照《条例》及《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努力抓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5年,县司法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县司法局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等问题。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2015年,本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各科室所之间与公开办间配合力度不强,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取并掌握信息,造成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缺乏时效性。
改进措施:1、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3、进一步加强各科室、所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资料,及时更新信息,实现信息更新的时效化。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填报单位:泰顺县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填报人:陈梦怡 联系电话:1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