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2 浏览次数: 来源: 民政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泰顺县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泰顺民政网”和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泰景路177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246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建立完善的工作平台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实行“一把手”工程,并确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

(二)优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内容通过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和我局门户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在门户网站上,设立民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了政策规定、工作动态、问题解答、信息发布统计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在局办公室相应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处理工作。

(三)规范流程,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手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公文审批关,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定工作。依托新兴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尤其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176条。在《中国社会报》、《中国老年报》、《浙江民政》、《温州日报》以及省市、县民政网发布民政动态信息254条。

同时,2015年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信息公开常态化,分别在县民政网主动公开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共8批次)、高龄津贴(共4批次)、养老服务补贴(共1批次)、困境儿童补助(共3批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补助金(共5批次)、慈善一日捐公开(共4批次)等民生实事信息,同步加强政策性信息公开力度,如社会组织年检、公墓年检等内容。

三、依申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主动公开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相结合。加强政府信息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泰顺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填报单位:泰顺县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5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