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火灾防控机制,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努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各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一)强化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4月底前,各乡镇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全年消防工作,层层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12月底前建制镇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的制(修)订。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泰顺县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的通知》(泰委办发〔2015〕50号)和配套问责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各乡镇各部门“事前明责、事中问责、事后追责”的消防责任机制。
(二)强化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4月底前,县消安委要按照每季度抽调4个成员单位各1名业务骨干,成立实体化运作办公室。每周开展常态化督查,督促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每季会商研判、每月通报和联合检查等机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化、卫生计生、旅游等部门要建立、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4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并逐步在全县推广,适时组织达标验收;针对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住建、安监等部门和大型企业要制定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商会和协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章程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逐步落实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4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要同相关社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突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养等制度,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抽查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坚持监督检查与指导宣传服务并重,做到检查一家、宣传一家、规范一家。
(四)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或者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县消安委要牵头开展火灾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对县消安委办多次督导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县消安委要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健全社会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机制,由县消安委牵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切实摸清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高风险区域,研究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完成本地区一年两次的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报市消安委办备案。巩固深化2015年消防安全“双月”攻坚整治成效,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明确和落实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登记备案责任、排查督改责任、整治责任、执法责任等五大责任,4月中旬前,各乡镇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制度。根据《关于印发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